【開放申請場地】

實驗劇場、藝文空間、排練室

 

【開放申請期限】

一、小劇場定於 每年04月01日至09月30日,開放申請隔年01月01日至06月30日之場地;

每年10月01日至隔年03月31日,開放申請隔年07月01日至12月31日之場地。

二、申請單位最遲須於進館日前三個月提出申請;非表演用途者,

最遲須於使用日前一週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不予授理。

 

【申請程序】

一、申請應備資料:

送件時間:每週二至週五上午十點起至下午五點止。

送件地點:(100)台北市中正區牯嶺街五巷二號「牯嶺街小劇場」辦公室。

送件內容:「牯嶺街小劇場場地租用申請表」、活動企劃書、立案證明及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送件方式:掛號郵寄或親送。

二、審核:

申請書由小劇場或小劇場聘請之劇場專業人士審核,審核標準以活動內容和劇場技術安全為主要考量。

小劇場收件後兩週內通知審核結果

申請單位(人)於接獲審核結果通知後兩週內須至小劇場辦公室繳交保證金,

以完成場地申請手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三、簽約:

申請單位(人)於接獲審核結果通知後,須盡速至小劇場辦公室完成租用簽約手續

並繳交租用費用之50%為頭款,最遲須於保證金繳交後三個月內簽約完畢,

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四、繳費:

1.保證金—須於接獲審核結果通知後兩週內繳交。

2.頭款—簽約時需繳交租用費用之50%為頭款,最遲須於保證金繳交後三個月內繳交。

3.尾款—技術協調會時需繳交租用費用之50%為尾款,最遲須於進館使用前十四日繳交。

4.其他費用—使用單位於使用場地時如有增加費用,須於使用結束後一週內至小劇場辦理補繳。

使用單位使用結束時需將場地回復原狀,並會同小劇場工作人員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離開。檔期結束後一個月內需備齊

「1.結案資料、2.保證金收據、3.結案資料一覽表」辦理結案,始得無息退還保證金。

繳費方式得以現金、匯款等方式繳交。

 

牯嶺街小劇場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牯嶺街五巷二號

電話:(02)2391-9393 #10請洽承辦人

傳真:(02)2391-5757

銀行:台北富邦銀行 市府分行012

帳號:4111-0203-2136

戶名:身體氣象館-牯嶺街小劇場經營管理處

 

五、協調會:

表演單位(人)最遲須於進館使用前十四日和小劇場館方召開前台及技術協調會議,

請填妥並備齊以下資料:

﹝一﹞     技術設備需求表

﹝二﹞     進館詳細使用流程表(包含運輸貨品時間、人員進場布置時間及情況)

﹝三﹞     使用配置圖、用電事宜、自行攜入之設備清單

﹝四﹞     工作人員清冊

﹝五﹞     技術負責人和切結書

﹝六﹞     前台協調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