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館為支持對展覽實踐具高度掌握力、對時代議題/現當代藝術具創見與獨特想像的策展人,期望生成多元且與時代視野結合的展覽,並鼓勵以創新的策展模式深化不同範疇的思辨與交流。
提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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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展人須具中華民國國籍,參展藝術家則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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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止受理提案;一律採線上申請,請至臺北市立美術館「2017策展徵件計畫」網站(http://curatorial.tfam.museum)登錄成為會員進行線上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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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之策展提案預計於2017年6月至9月期間展出。展場空間約120坪/400平方公尺(本館地下樓E或F展覽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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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展提案須提出合理之預算運用,本館將提供以新臺幣110萬元整(含稅及補充保費)為上限之經費,惟最終經費額度須與本館議定。經費項目包含:策展費(新臺幣10萬元為限,含稅及補充保費)、藝術家相關費用、文宣設計、專輯、運輸保險、木作油漆、展示設計,以及展覽呈現等相關支出。展覽所需經費在議定額度內支應,策展人可另募其他款項與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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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公部門運作有既定程序,策展案通過後,須與本館議定合約,並遵從美術館倫理及必要之運作程序。
2017策展徵件計畫
展期:2017年6月 – 9月
地點:臺北市立美術館 地下樓E或F展覽室
提案資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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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展概述(800至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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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展人資料(包括:策展經歷、獲獎紀錄、專業背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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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策展計畫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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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展藝術家簡歷、創作論述及參展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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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出作品圖像及圖說清單(若提案展品為全新製作,需附上創作草圖與呈現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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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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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場規劃及空間設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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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預算表(籌辦展覽之經費配置,若超過本館提供之經費,需註明募款計畫)
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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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由評審團進行資料評選,於本館官網公佈入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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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選:由評審團進行現場提問,通過初審之提案人需由本人說明策展理念、策展策略、展出空間規劃、經費運用等,提案說明15分鐘,問答15分鐘,共計以30分鐘為限。評選日期屆時另行通知,複選結果公佈於本館官網並發佈新聞稿。
* 詳情請洽 (02)25957656#233,蘇小姐。
附件下載
臺北市立美術館「2017策展徵件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