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人員、行政企劃人員各一位
1.應具有法律上之完全行為能力者。 2.大學(含)畢以上學歷且不具在學學生身分,應屆畢業生可。 3.主動積極、負責盡職、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且配合度高的工作態度。 4.具相關行政能力與基本資訊能力。 5.具台語說聽讀寫基本能力。 6.思維縝密、具溝通協調能力。 7.抗壓性高者尤佳。 8.熟悉及認同社區大學辦學理念。 9.非營利組織、NGO工作滿2年以上者佳。 10.溝通協調能力、活動企劃撰寫與專案執行的經驗佳。 11.肯學習、認真與樂觀態度者。 12.因社區教育工作較繁瑣、人的接觸性高、故 需積極、具自我思考與協商的能力。 13.具熱忱、細心與學習力高者為優先,非誠勿試。
1.協助專案計畫撰寫執行及活動企劃等相關業務與臨時交辦事項等。 2.處理辦公室行政公文、核銷 3.設計活動相關文宣
具備駕照:普通重型機車、普通小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