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 據:文化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 一、受理申請期間: 自102年4月1日至101年4月30日止。 收件以申請截止日下午5時為限,缺件、逾時或資料與規定不符者不受理。 二、本次收件接受補助項目如下,申請資格詳作業要點: (一)本部選送文化人才出國駐村。 (二)自行申請並獲國外駐村(館)資格之文化人才 三、本年度本部選送文化人才出國駐村相關資訊如參考附件二。 四、有關要點、申請表等,請逕洽本部承辦人或自本部網站下載。 網 址:http://www.moc.gov.tw/law.do?method=find&id=220 聯絡人:藝術發展司 袁光大 先生 電 話:(02)3343-1966
附加檔案: 申請表及相關文件 相關連結:http://www.moc.gov.tw/law.do?method=find&id=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