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 | 【其它】 |
單位名稱 / | 文化部 |
單位地址 / | 文化部(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5樓) |
單位網址 / | http://www.moc.gov.tw/information_253_37587.html |
聯絡電話 / | (02)8512-6523 |
傳真電話 / | (02)8512-6523 |
聯絡人 / | 文化部藝術發展司視覺藝術科,聯絡人:邱旭伶 |
E-mail / | 詳見官網 |
詳細介紹/ |
文化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鼓勵台灣優秀藝術工作者自行申請國外藝術村,出國從事創作與交流。凡取得105年1月至8月間國外駐村(館)資格之個人,皆可投件申請補助。歡迎相關領域之創作者與藝文工作者踴躍申請,類別涵括視覺藝術、表演藝術、文學、漫畫、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展人、博物館、社區營造、文化資產及工藝等。申請資格詳如文化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作業要點,有關本要點、申請表等, 受理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4年8月31日下午5時為限,缺件、逾時或資料與規定不符者不受理。申請資料請寄至:文化部(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5樓) ◎如有任何疑問,請電洽(02)8512-6523文化部藝術發展司視覺藝術科,聯絡人:邱旭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