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ART藝游網>藝文情報>競賽>創作競賽

好康優惠

2024台北新藝術博覽會

活動介紹

【國道1號中壢服務區 — 公共藝術攝影比賽】

【國道1號中壢服務區 — 公共藝術攝影比賽】

時間:2018/03/17 - 2018/03/30 《活動已結束》

單位:蔚龍藝術有限公司

官網: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b9MzLNkmyVzLG246XcuYCnaHCIwmT9SR/view?usp=sharing

【攝影比賽活動簡章—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b9MzLNkmyVzLG246XcuYCnaHCIwmT9SR/view?usp=sharing

 

【宗旨】

中壢服務區為臺灣國道交通樞紐,位置更是鄰近桃園國際機場,有國家門戶之意象。期望藉由藝術作品與開幕活動表演等形式,透過跨領域與創意的對話表現,邀請民眾前來認識中壢服務區與欣賞當代藝術作品。使民眾於服務區內散步休憩的同時,亦可在多元的藝術薰陶中,認識在地景觀,體驗一日美學生活。為配合國道一號中壢服務區公共藝術作品落成,特別辦理攝影競賽,讓中壢服務區在鏡頭下呈現不一樣的美學氛圍。

 

參加資格凡愛好攝影藝術人士皆可參加。

 

攝影主題

以國道一號中壢服務區公共藝術設置作品《清逸蓮香》、《甜蜜滋味》、《桐雪客居》及周邊景觀為主題,冀盼透過攝影鏡頭的詮釋,捕捉當代藝術作品之美,留下永恆記憶,作品拍攝期間2018317日起至2018330日截止。

 

作品規則

  1. 參賽作品為數位格式,檔案大小為 1200 萬畫素以上,解析3000 *2400 pixel 以上,格式為 JPGPNG TIFF 檔(如低於 1200 萬畫素,視為作品格式不符合規定;若作品為傳統底片相機拍攝之正片、負片或照片者,需掃描為 1200 萬畫素以上之 JPG )
  2. 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並需保留檔案之原始 EXIF 可交換圖像文件資料或傳統相機 120 以上之彩色正片規格,並將作品沖洗成 6*8 吋之光面彩色照片,且黏貼於「作品表」一起檢附參賽,未繳交者視同放棄資格。
  3. 作品拍攝以傳統相機、數位相機或行動裝置(如平板電腦、手機)皆可,不限攝影器材種類或品牌,數位檔案勿縮小。作品必須以單張呈現,不得組合、連作、格放、疊片、翻拍拷貝、電腦合成、畫線、彩繪、加框、落款、加註文字等,並備份燒錄成光碟。
  4. 每位參賽者投稿作品數量限5件。

 

評選辦法及標準

  1. 評選方式:邀請相關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委員會評審,綜合評選優秀作品,得獎名單將於活動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蓮香桐花甜滋味國道1號中壢服務區公共藝術-636674666520755/)中公佈。
  2. 評分標準:

主題內容40%、創意及情境表現30%、攝影技術20%、原創及理念10%

收件方式

  1. 收件日期:自2018317()起至2018330()17時截止(不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以本公司收件章戳為憑)
  2. 收件地址:參賽者請將作品(沖洗並黏貼於附件3作品表之照片及光碟)、附件2、附件3及附件4裝袋,附件1為投件封面,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交:蔚龍藝術有限公司 (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127) (信封須註明「國道一號中壢服務區公共藝術攝影比賽」)
  3. 收件內容:
  1. 參賽作品沖洗成6*8 吋光面彩色照片,且黏貼於「作品表」。作品原始電子檔光碟。檔名為:參賽者姓名-作品名稱.副檔名。光碟片上應以油性筆註明「參賽者姓名-作品名稱」。
  2. 報名表及作品授權同意書。

 

  比賽時程

比賽時程

內容說明

活動日期

收件

進行參賽者作品收件

2018.3.17()- 3.30()

評審

進行評審作業,依委員會綜合評審結果,確定得獎作品及名次。

2018.4.2()-4.13()

獲獎公告

得獎名單公告於活動粉絲專頁,並以電話、郵件通知獲獎人。

2018.4.17()

作品輸出

得獎作品需自行輸出攝影作品,並寄送至蔚龍藝術有限公司(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127),由執行單位展出。

2018.4.17()- 4.25()

影展

中壢服務區

2018.4.28()-5.31()

 

 

獎勵辦法

  1. 獎項:

金獎1名:獎金新臺幣 貳仟元,獎狀乙紙。

銀獎2名:獎金新臺幣 壹仟伍佰元,獎狀乙紙。

銅獎3名:獎金新臺幣 壹仟元,獎狀乙紙。

佳作10名:獎金新臺幣 伍佰元,獎狀乙紙。

(評審得視參賽作品決定從缺或增加獎項)

  1. 獲選名單將公布於活動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蓮香桐花甜滋味國道1號中壢服務區公共藝術-636674666520755/)之最新消息,並由主辦或承辦單位發函得獎者。
  2. 主辦單位得視參賽作品水準情況評定獎項是否評定獎項從缺。
  3. 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逕行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4. 各項獎金皆於作品展覽結束後發放,並均依相關稅法規定扣繳。

 

洽詢方式02-773088302016 尹睿蔙小姐

放入藝文行事曆 藝文專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