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ART藝游網>藝文情報>競賽>徵稿

好康優惠

2024台北新藝術博覽會

活動介紹

臨古開新.共書輝煌~第一屆西安碑林海峽兩岸臨書活動

臨古開新.共書輝煌~第一屆西安碑林海峽兩岸臨書活動

時間:2021/07/01 - 2021/08/28 《活動已結束》

單位:社團法人中華翰維文化推廣協會 《更多相關活動》

官網:https://beilinshu.hanwei-hanya.com

西安碑林博物館,

典藏歷代著名書家翰墨碑刻,

向為海內外書法愛好者心中聖地。

為促進書法藝術推廣,

兩岸辦理單位特以碑林館藏名碑為題,

首度舉辦臨書徵件活動。

獲選者作品除榮列活動專書、巡展兩岸,

更有機會飛碑林受獎,並暢遊西安古都。

 

◆ 參賽資格:

一、 凡中華民國國民書法愛好者,依高中職組、大專院校組、社會組之規定條件參加徵選。

二、 參選者須檢附相關證件含正反面的影本(高中職組、大學組請附身分證與學生證且含109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證明;社會組請附身分證),核對報名文件後始取得參賽資格。

三、 作品須為參選者本人臨寫,不可描摹;如有違反,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自取消其資格。如有已發給之獎勵及證明皆予以收回。

 

◆ 作品形式與處理:

一、 請按主辦單位指定碑帖書寫參選作品,一人一件,全文或部份書寫,須親自落款並用印,落款內容須註明臨書篇名。不按指定碑帖書寫不予以評選。

二、 紙幅限四尺直式對開宣紙(約135x35公分),不須裱褙。

三、 參選作品均不予退件,交寄後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

四、 兩岸獲獎作品將共同參展分別於西安與臺北等地舉行的「西安碑林海峽兩岸臨書展」(暫名)。

 

◆ 徵選程序:

一、 初選

1. 收件時間:民國110年8月28日(六)截止,按郵戳日期為準。

2. 收件地點:將相關證件的影本、作品以迴紋針夾附於報名表後,寄至:10658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200號7樓之1(TEL: 02-27060869)社團法人中華翰維文化推廣協會 臨書組收。

3. 評審:主辦單位邀請臺灣知名書家擔任評審委員,各組預定選出20名(主辦單位得依參選人數及作品酌量增減)參與決選。

4. 公告:通過初選者,主辦單位於活動網站(https://beilinshu.hanwei-hanya.com)及協會臉書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hanyaculture)公告。

二、 決選

1. 決選時地:預定於民國110年9月12日(日)於指定場地進行決選。活動場地與時間將於初選公告時一併宣布。

2. 評審:決選結束後,經評審委員評比後立即公布成績,並將於活動網站與協會臉書粉絲頁公告周知。

3. 主辦單位保留因疫情、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延遲或調整評選方法之權利。

 

◆ 分組:

一、 高中職組:一至三年級在校生。

二、 大學組:大專院校學生、碩博生(不含在職專班生)。

三、 社會組:年齡不限。

 

◆ 獲獎獎項及內容:

組別\獎勵

獎勵內容

一等獎1名

二等獎2名

三等獎3名

優選若干

高中職組

獎品及專輯五冊

獎品及專輯兩冊

獎品及專輯一冊

專輯一冊

大專院校組

獎品及專輯五冊

獎品及專輯兩冊

獎品及專輯一冊

專輯一冊

社會組

獎品及專輯五冊

獎品及專輯兩冊

獎品及專輯一冊

專輯一冊

 

備註:

1.各組別獎品由碑林博物館依獎項級別提供「碑林書法文創精品禮包」,另頒發證書一紙以資鼓勵。

2.各組獎項內容及獎狀由碑林博物館提供。

 

◆ 西安碑林博物館受獎與參訪活動:

一、 主辦單位全額補助各組榮獲一等、二等及三等獎之獲獎者前往西安參加「受獎與參訪活動」之當地食宿及參訪費用;各等級獲獎者之機票補助費用按如下辦法實施(統一由主辦單位指定旅行社辦理手續):

一等獎:經濟艙等機票費用全額補助。

二等獎:經濟艙等機票費用補助80%。

三等獎:經濟艙等機票費用補助50%。

二、 獲獎者如無法參與西安參訪活動,視同放棄權利,不得要求折算出訪西安當地食宿及參訪相關費用。其獲獎獎項於活動後由主辦方轉交獲獎者。

三、 本項「受獎與參訪活動」之實施日程與內容,預定於決選活動後分別通知各獲獎者;主辦單位保留因疫情、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延遲或無法辦理之權利。

 

◆ 注意事項:

一、 一、二、三等獎之獲獎獎項於西安碑林博物館頒獎典禮中頒發,如因疫情或個人因素無法前往西安受獎,該獎項由主辦方取得後轉交獲獎者;優選獲獎者之獎項一律由主辦單位以寄送方式處理。

二、 關於高中職組、大學組參賽者檢附相關證件,如學生證(含正反面)的影本、在學證明,皆須有109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章等相關證明。

三、 若參賽者為109學年度第2學期的國中、高中職、大專院校畢業生,能以畢業證書影本替代學生證做為證明文件。

四、 參賽者若以本辦法未明文規定的相關證件欲取得參賽資格,其參賽資格的取得與否交由主辦單位彈性判定,參賽者不得對結果有異議。

五、 主辦單位對參賽者的參賽資格有疑義時,其須遵從主辦單位指示進行補件程序;若因補件逾時、遺漏等因素造成參賽資格取得失敗,需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六、 主辦單位可基於個別特殊情形,對特定參賽者的參賽組別進行調動。

七、 每人限參加一組,不得重複送件,不得一稿多投;且作品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不予審查。

八、 凡參賽作品均不退件,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如有需要請自留備份。

九、 初選送件作品請自行負責包裝安全,運送過程所遭致之損失,需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十、 參賽者同意:參選即代表允許主辦單位基於公益宣傳及推廣之需,可將其參賽作品於活動官網、主辦單位官網、臉書粉絲頁等處發表。以及自行或授權將獲獎者作品集結出版及其它運用;發表、出版、其他運用時不另致酬。

十一、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於活動官網、臉書粉絲頁修正、公布之。相關事項以活動網站、臉書粉絲頁上之最新公告為準。

十二、 主辦單位就本活動所列事項保有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

十三、 一經報名,參賽者將被視為已閱讀並同意以上條款;並認同並接受本項活動之各項規定。

放入藝文行事曆 藝文專區
您可能會喜歡的類似的訊息
2024「詞彙之境」藝術作品徵件──簡章公告

2024「詞彙之境」藝術作品徵件──簡章公告

時間: 2024/03/14 ~2024/04/30

【「詞彙之境」藝術作品徵件──簡章公告】 詞彙為語言的基本材料,任何語言和方言,為日常溝通所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