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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國立台灣美術館-數位藝術方舟
國立臺灣美術館為鼓勵臺灣數位藝術創作者提出具創新及實驗性之藝術創作計畫,以當下即歷史的視野來建構臺灣數位藝術的詮釋內容及詮釋體系,透過公開徵選創作案,以「時光天井電視牆」為展出場域,提供臺灣數位藝術創作者創作資源及發表作品之管道,藉以激勵數位藝術創意及創作發展之能量,並在立足本土的基礎上,擴展臺灣美術發展的寬度及廣度。
(1) 預計展出時間由本館依展覽空間和提案內容協調安排於2022年度檔期展出,每檔展期以3個月為原 則,最遲不超過2023年3月開始展出。本館得因展檔安排需要調整之。
(2) 獲選者(團隊)須依本館排定之展覽時間規劃展出。若因故無法如期展出,應於展出前3個月告知本 館。未能遵守者,本館得取消其展出資格、追還本館已支付之相關製作費用,且二年內不得申請本案。
「時光天井電視牆」徵選3至4案,備取1案。由本館依計畫內容酌予支付製作費用,費用以新臺幣10萬元為限(本館依規定代扣繳所得稅及二代健保費)。本案製作費用不得包括個人護照、簽證、保險費及設備購置費(詳細說明見徵件簡章【附錄二】製作費用預算明細說明)。
作業階段 |
預定時程(2021年) |
備註 |
徵件簡章公布及公告時間 |
9月30日 至10月31日 |
於國立臺灣美術館網站公布。 |
申請時間 |
9月30日 至10月31日 |
線上報名及紙本資料寄送,郵戳為憑。 |
初審 |
11月中 |
由本館遴聘學者專家進行書面審查,通過者由本館個別通知進行複審。 |
複審 |
11月底 |
入圍複審者,須親至本館進行簡報。因故無法親自出席者,得於複審前三日向本館提出網路簡報申請,並配合本館進行網路連線測試;若未能於期限內提出網路簡報申請,視同放棄簡報權利。 |
結果公布 |
12月10日前 (暫訂) |
獲選名單於國立臺灣美術館網站公布並個別通知。 |
2. 審查重點:
(1) 作品概念、實驗性及創新性(40%)
(2) 媒材運用及作品表現力(30%)
(3) 計畫可行性(20%)
(4) 空間規劃能力(10%)
3. 創作計畫未達評審認定之標準者,得予以從缺。
4. 本館及本案評審委員得基於獲選案件之可執行性提供修正建議。
*以上時程本館保留更動之權利,若有異動將公告於國立臺灣美術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