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副理
(一) 大學畢業後有擬任職務專任相關工作經驗3年以上,且具碩士以上學歷相關科系畢業,或大學畢業後有擬任職務專任相關工作經驗5年以上,且具學士以上學歷相關科系畢業。(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男須役畢,請附兵役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退伍、免役等);如係國外學歷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二)配合業務執行與推動,需於本校建工、燕巢、第一、楠梓、旗津校區上班。 (三)反應靈敏、配合度高、認真細心、溝通能力強、具整合作業能力,態度積極具創意。 (四)中英文寫作能力優,具專案企劃執行經驗,具整合行銷、公共關係及公共事務(含媒體關係)策略規劃/執行/管理經驗,熟議題設定及管理,具危機處理能力。 (五)擅長撰寫專案計畫,熟悉公文寫作、具備辦公室電腦作業系統操作能力。 (六)報名時需檢附相關證件影本,錄取後查驗正本無誤,始得正式簽約僱用。 (七)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7 條規定,應徵人員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性侵害之犯罪紀錄。 2、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一)工作項目: 1.藝術文化有關計畫(企劃)撰寫、執行及成果報告等相關業務。 2.藝術文化形象宣傳與行銷推廣業務。 3.藝術文化活動募款企劃與執行業務。 4.學校任務導向計畫撰寫、執行及撰寫成果報告等相關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惟視需要配合加班並擇期補休)。 (三)僱用期間:自錄取工作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需簽約,約滿得視業務需要及工作表現續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