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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言堂週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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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台北新藝術博覽會

    徵才總覽

    專任(代理)教師或兼任教師

    機構名稱: 臺北市私立泰北高級中學
    招募職務: 專任(代理)教師或兼任教師
    工作地點: 臺北市泰北高級中學
    應徵資格:

    表演藝術科教師:
    1.大學以上畢業並具各該類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尚在有效期間者。
    2.具有修畢該類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
    3.大學以上本科系、相關科系畢業。
    4.從事相關業界實務工作或經教育主管單位立案之學校擔任教學工作累計兩年以上,有特殊造詣或成就,經學校行政程序認定其專業實務經驗符合專業實務課程所需,足堪擔任是項工作。

    工作內容:

    教學兼導師或行政工作

    待遇福利:
    薪資範圍: 40,000以上
    專長需求: 戲劇編導或幕後燈光等技術
    其他需求:

    甄選日期:
    複試考試日期:108年7月15日(星期一)上午 08:10—08:30報到(逾時未至本校指定地點 報到視同放棄,報名費不退還不得異議);08:40起開始複試(各項目複試實際時程表,以複試當日公告為準)。
    八、錄取公告:108年7月16日(星期二)下午3時公告於本校網頁。
    九、接聘時間:錄取人員於 108 年7月17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本校向榮樓2樓第1會議室接聘;若無法依前述時間接聘者,視同放棄,得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本簡章各項日程倘遇颱風…等天然災害,將視臺北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情形,配合更改如下:
    (一)臺北市政府如宣布照常上班,該日甄選作業照常辦理。
    (二)臺北市政府如宣布停止上班,該日甄選作業延後辦理,確定日期將於恢復上班當日中午
    12時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公告區】(網址:http://www.tpsh.tp.edu.tw),不另行通知,

    應徵方式: 報名程序:
    (一)報名日期時間:即日起至 108 年7月12日(星期五)止(週一至週五09:00~15:00),逾時不予受理。
    (二)報名地點:本校文忠樓1樓人事室(臺北市士林區福林路240號,電話2882-5560#151)。
    (三)報名方式:攜帶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辦理(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四)繳驗證件:(正本驗畢發還、影本留存本校)
    1.報名表一份(二吋脫帽相片2張、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
    2.畢業證書。
    3.合格教師證或實習教師證。
    4.國民身分證、學經歷證明或證照證件
    以上證件影本各一份,請用A4紙張自行依序裝訂留校存查,如有偽造或不實者,須自負法律責任。
    註:凡持國外學歷證明者,應繳交下列證件始得報名:(1)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畢業證書及經驗證之中文譯本。(2)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及經驗證之中文譯本。(3)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開具之修業期間入出國日期證明書。(4)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具有中等學校教師資格之證明文件。
    (五)繳交報名費:新台幣500元。

    甄選方式:
    (一)初審:於報名時,進行資格審查及查驗相關證件。
    (二)複試:筆試、教學演示、專長表現、口試(可提供個人教學計畫、設計或指導學生專題研究資料於複選時作為參考用)。
    考試項目 百分比
    (1)筆試(教學理念和班級經營) 10%
    (2)教學演示(教學主題依個人專長演示)40%
    (3)專長表現(歌唱、戲劇、音樂…)20%
    (4)口試30% 1.筆試 : 教學理念和班級經營為範圍,考試時間20分鐘。
    2.教學演示:以該科課程內容為範圍,演示時間以20分鐘為限。
    (本校教室皆有資訊化講桌)。
    3.專長表現:5分鐘為限。
    4.口試:10分鐘,依儀容舉止、表達能力、教育理念、服務抱負及學校認同等項目評定。
    5.逾筆試、教學演示、專長表現、口試測驗,經唱名3次仍未到者,取消參加該項測驗的資格,應試者不得異議。
    5.總成績相同者以教學演示、口試、自選專長、筆試之比序,由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聯絡方式: 2882-5560分機284或151
    電子信箱: tp214@tpsh.tp,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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