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任(代理)教師或兼任教師
表演藝術科教師: 1.大學以上畢業並具各該類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尚在有效期間者。 2.具有修畢該類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 3.大學以上本科系、相關科系畢業。 4.從事相關業界實務工作或經教育主管單位立案之學校擔任教學工作累計兩年以上,有特殊造詣或成就,經學校行政程序認定其專業實務經驗符合專業實務課程所需,足堪擔任是項工作。
教學兼導師或行政工作
甄選日期: 複試考試日期:108年7月15日(星期一)上午 08:10—08:30報到(逾時未至本校指定地點 報到視同放棄,報名費不退還不得異議);08:40起開始複試(各項目複試實際時程表,以複試當日公告為準)。 八、錄取公告:108年7月16日(星期二)下午3時公告於本校網頁。 九、接聘時間:錄取人員於 108 年7月17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本校向榮樓2樓第1會議室接聘;若無法依前述時間接聘者,視同放棄,得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本簡章各項日程倘遇颱風…等天然災害,將視臺北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情形,配合更改如下: (一)臺北市政府如宣布照常上班,該日甄選作業照常辦理。 (二)臺北市政府如宣布停止上班,該日甄選作業延後辦理,確定日期將於恢復上班當日中午 12時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公告區】(網址:http://www.tpsh.tp.edu.tw),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