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行政人員
1.一年以上工作經驗,具劇場知識背景和藝術行政相關經驗尤佳,無亦可。 2.主動積極、細心負責、具企圖心、團隊合作精神。 3.願意學習、對工作充滿熱忱、期待能從工作中獲得成就感。 4.獨立作業能力,善於溝通,維繫客戶及媒體關係。 5.對文化/表演藝術產業具有熱忱,有志長期發展者佳。
1.團隊合作,共同執行國內外表演活動 2.政府標案/活動等企劃案撰寫及簡報 3.活動行銷宣傳 4.藝術行政相關庶務 5.主管交辦事項 6.有機會與團隊一同至台灣/世界各地演出及遊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