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行政
1. 含基礎藝術專業,具展覽相關工作經驗累積至少半年至一年。 並具備以下工作經驗為佳:餐飲與展覽結合之複合式空間 2.做事細心負責,個性大方開朗,善於溝通、勇於與人交流,反應靈敏、抗壓性強。 具團隊精神且配合機動活動者。
1.協助招待客人、作品導覽與解說。 2.協助展覽執行,包含佈展與卸展、廣告設計與文案撰寫、網路宣傳、銷售。 3.畫廊行政庶務、文書處理、資料庫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