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行政
1.個性大方開朗,善於溝通、勇於與人交流,反應靈敏、抗壓性強。做事細心負責, 具團隊精神且配合機動活動者。 2.含基礎藝術專業,具展覽相關工作經驗累積至少半年至一年,並具備以下工作經驗為佳:餐飲與展覽結合之複合式空間。無經驗亦可。 3.具流暢書寫能力,善於文字編輯與發想。具設計編排美感,了解基礎Photoshop、illustrator軟體操作,與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1.協助招待客人、作品導覽與解說。 2.協助展覽執行,包含佈展與卸展、廣告設計與文案撰寫、網路宣傳、銷售。 3.畫廊行政庶務、文書處理、資料庫管理等工作。
美術相關科系應屆畢業生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