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服務人員
一、展場服務及行政事務志工 (一)凡年滿18歲,深具服務熱忱及責任感者。 (二)能理解及認同本館的理念與精神者。 (三)能恪守志工值勤相關規範者。 (四)能連續服務半年(以上),並符合基本服務時數者。 (五)能參與本館志工培訓相關課程及考核者。 二、導覽志工 (一)成為本館展場志工後,值勤達7小時,始可接受導覽考核。通過考核和三次實習導覽後,即可正式成為本館導覽志工。 (二)對「慰安婦」相關議題感興趣並願意接受專業訓練、考核者。 (三)歡迎具備國語以外之語言能力者報名。
一、展場服務組: 1.協助本館開館準備、閉館檢整之工作 2.協助維持展場秩序及安全 3.引導觀眾參觀動線及使用互動裝置 4.協助統計入館參觀人次 5.協助本館教育推廣活動辦理 6.協助定時與團體導覽進行 7.協助本館進行觀眾研究之紀錄 8.協助驗票與入場動線引導 二、行政事務組 1.協助本館文宣品整理及發放 2.支援活動事前準備 3.協助觀眾研究及相關資料輸入 4.協助「慰安婦」相關議題資料整理 5.專業支援:活動影像紀錄及剪輯、美術及文字編輯、翻譯等 三、導覽服務組 1.加入本館導覽排班,進行定時導覽和團體預約導覽。 2.若有國語以外語言專長,可考核成為該語言之導覽志工,進行團體預約導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