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舍志工
招募對象與資格: 1.年滿18歲以上,喜愛歷史古蹟、藝文活動,具奉獻與服務熱忱者。 2.值勤期間能嚴守時間、遵守志工服務手冊及分派之工作者。 3.具導覽經驗或對導覽解說及民眾服務有興趣者佳。 4.每月可服務2班次以上,且能持續服務一年以上者。
服務內容: 1.負責本館歷史建築及主題展覽解說 2.支援本館現場服務及有關觀眾服務事項 3.協助本館環境照顧及秩序維護 4.支援活動辦理及行政事務